Home >> 隐私权保护政策
1. 关于已保有的个人资料之使用目的 |
本公司针对顾客的姓名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、出生年月日、电子邮件信箱等个人资料,其使用目的如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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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关于取得个人资料的任意性 |
个人资料的记入(含输入)为任意的,但在顾客个人资料用纸之填写项目中(含页面)标有“必填项目”,却未填写时,将无法辨识为顾客本人,恕无法提供相关服务。 |
3. 关于个人资料的提供 |
本公司由顾客处取得之个人资料,除了下列任一理由以外,不会提供・开示予第三者知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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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关于个人资料的委任 |
本公司由顾客处取得之个人资料,除了下列任一理由以外,不会委任予第三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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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关于个人资料之开示或订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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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利用・提供中止之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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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关于开示个人资料诸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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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日2012年1月 |